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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廳】湘教發〔2025〕3 号 關于印發《支持大學生創業若幹措施》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支持大學生創業的決策部署,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學生 創業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2024〕42 号)部署要 求,為着力激發高等學校創業教育及創業實踐活力,鼓勵高校教 師和大學生投身創業,我廳制訂了《支持大學生創業若幹措施》, 現印發給你們,請各高校結合實際,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湖南省教育廳

2025 年 3 月 12 日


(此件主動公開


支持大學生創業若幹措施

大力支持大學生創業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項重大戰略舉 措。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大力 支持大學生創業若幹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4〕42 号)部署要求,加快建立完善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系,激發高校 創業教育及創業實踐活力,提升大學生創業教育及實踐指導水平, 着力培養更多“敢闖敢創”大學生,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強大學生創業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高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将支持大學生創業作為學校“ 一 把手工程”,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部署,定期調度解決實際問題。 要建立分管校領導牽頭,學校創業、教務、科技、學工、就業、 人事、共青團等部門及相關院系負責人參與的工作專班,統籌抓好大學生創業工作。省教育廳将加強對高校的調度指導,推動“七 個一”政策措施在全省高校全面落實,每季度将公布全省高校大學 生創業工作主要指标。對高校創業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納入高校 領導班子年度考核、黨委書記黨建述職重要内容,并與高校年度 生均經費安排挂鈎。

二、推進高校創業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中南大學、湖南大學、湘潭大學、長沙理工大學、湖南農業 大學 5 所高校要以建設湘江卓越工程師學院為抓手加快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試點, 以項目制教學為核心,全面改革課程體系、教學模式、評價方式,加快構建與湘江科技創新院協同育人模式, 推動教育鍊、人才鍊和産業鍊、創新鍊、創業鍊深度融合,打造創新創業教育的湖南模式。其他高校要積極借鑒湘江卓越工程師 學院試點經驗,聚焦我省“4×4”現代化産業體系和所在地主導産業,全面深化學科專業内涵重塑,積極探索建立項目制課程和教學模式,開展創業菁英班、實驗班、創業微教育等多樣化教學, 加快推進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要将先進創業教育理念及課程體系融入本校人才培養全過程,促進創業教育、創業實踐、專業教育及實習實訓深度融合,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三、支持高校創業指導教師開展教研教改

在符合基本申報條件的情況下,指導大學生創辦企業成效顯 著的或獲得“金種子杯”大學生創業大賽( 以下簡稱金種子大賽) 金獎的第一指導教師,可以以該項成果為基礎直接牽頭申報省級 教學成果獎,可直接立項 1 個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重點項目或 1 個 省級教育科學規劃重點資助課題;指導大學生成功創辦企業的或獲得銀獎項目的第一指導教師,可直接立項 1 個省級教學改革研 究一般項目或 1 個省級教育科學規劃一般資助課題;指導大學生創辦了企業的或獲得銅獎項目的第一指導教師,可直接立項 1 個 省級教育科學規劃一般課題,以上申報及立項時均單列指标進行。 在“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項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項目”評比時,對指導大學生創辦了企業的或獲得金種子大賽獎項的指導教師, 同等條件優先。省教育廳面向湘江卓越工程師學院建設高校立項建設 30 門左右專創融合精品課程,面向全省高校立項 50 門左右創業教育精品課程,鼓勵高校開設跨專業、跨學科、跨 院系創業課程,鼓勵指導大學生創辦了企業的教師積極申報精品課程。各高校在校級教研教改項目的評選中參照實施。

四、支持高校創業指導教師職稱評定及評獎評優

在符合基本申報條件的情況下,指導大學生創辦企業成效顯 著的或獲得金種子大賽金獎的第一指導教師,可直接申報并經審 核後認定為省高校青年骨幹教師,并在湖南省教書育人優秀人才項 目、省教育廳“最美思政課教師”評比時優先考慮。各高校在職 稱評定過程中,對于指導大學生創辦了企業的或獲得金種子大賽 銅獎及以上的第一指導教師給予傾斜,鼓勵有條件的高校根據創辦企業情況及獲獎等次分别參照省級教學成果獎特等獎、一等獎和二等獎同等對待。各高校要以激發教師開展創業指導積極性為 導向,對教師指導學生創業工作量認定予以重點傾斜。對指導大學生創辦了企業的或參加金種子大賽獲得銅獎及以上的指導教師,具備研究生導師資格的,高校在研究生招生指标安排時予以 傾斜;其中獲得大賽官方獎金的,學校按照不低于 1:1 的比例給予配套獎金。

五、完善創業大學生學業支持政策

各高校須制訂具體标準,将大學生在校期間創辦企業及參加 金種子大賽等創業實踐經曆及成果,折算為實習實訓、相關選修 課或專業基礎課的學分,其中優秀創業成果可替代學生的畢業論文(設計)。要進一步完善學生管理制度,按照創業大學生的需求,盡可能簡化流程為學生辦理休學、延長學習年限、靈活轉專 業等手續,創造條件建立支持大學生“邊創業邊學習”的制度,為大學生投身創業解決後顧之憂。要将大學生在校期間創辦企業或獲得金種子大賽獎項等情況,作為重要加分指标納入研究生推免綜合評價指标體系。

六、支持創業大學生評獎評優

在校期間參與創辦企業的或獲得金種子大賽優勝獎及以上獎項的大學生,符合基本申請條件的,可直接評定為湖南省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可單列指标參評湖南省“最美大學生”,且優先推 薦獲評“最美大學生”的創業大學生參評省級青年創業人才。創辦了企業的或獲得金種子大賽銅獎及以上的大學生,符合基本申請 條件的,高校在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校級獎學金、三好學 生、十佳大學生等各類榮譽獎項評比時要優先考慮。對參加金種子大賽獲得官方獎金的,學校按照不低于 1:1 的比例給予配套獎 金。

各高校要按照上述要求,結合本校實際抓緊制訂并細化具體 操作辦法,切實加大正向激勵力度,着力推動大學生創業教育及創業實踐邁上新的水平。鼓勵高校參照制訂教師和大學生參加國 家有關創業大賽的激勵措施。對大學生創辦企業情況的評價,将由省教育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指導原則, 由各高校結合本校實際 研究制定評價标準和實施細則。